杜志红、李燕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:2022第40号
索引号 : 01105619X/2022-10847 文       号 : 无
主题分类: 其他 发文单位: 嘉鱼县不动产登记中心
名       称: 杜志红、李燕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 声明号:2022第40号 发布日期: 2022年04月20日
有效性: 有效 发文日期:
不动产登记证书遗失声明
声明号:2022第40号
杜志红、李燕因保管不善,将嘉鱼县鱼岳镇沿湖大道5-1-0704的《房屋所有权证》、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》(房产证号:00022120号、房屋建筑面积:135.82平方米,土地证号:嘉国用(2013)第22451741号、土地分摊面积:6.87平方米、土地使用期限:2077年08月01日)不动产权证书遗失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
特此声明。
声明人:杜志红、李燕
2022年04月20日